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43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十八章 變電所裝置 › 第四節 海上變電所 第343條 海上變電所(站)頂甲板得設置直升機平台及氣象輔助設施等。控制室、辦公室及人員休息室應設置於防火區劃內。海上變電所(站)應設置照明系統、緊急逃生路徑設施及人員維生與衛生環境設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