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4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十三章 直埋電纜 › 第五節 距地下構造物或其他電纜之隔距小於三百毫米或十二英寸 第274條 經管理單位協議同意者,供電電路之電纜或導線,與其他供電電路之電纜或導線直埋,得以相同深度埋設,且隔距不予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