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8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七章 架空線路機械強度 › 第四節 支線及斜撐 第198條 支線或斜撐儘量裝設於接近導線荷重中心點之支持物上。但超過八‧七千伏線路支線或斜撐之裝設位置得予適當調整,以減少非金屬橫擔及支持物絕緣能力之降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