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7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七章 架空線路機械強度 › 第四節 支線及斜撐 第197條 支線或支撐桿應設計使其能承受前章第三節規定之荷重乘以附表一七四~二或附表一七四~三所示之適當荷重安全係數值,所得值不得超過該支線或支撐桿容許之機械強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