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條同一支持物上伸出式托架之裝置規定如下:一、伸出式托架用於支撐導線管時,該供電電纜應有適當之絕緣。非金屬導線管不得作為電纜絕緣用。二、伸出式托架得用於支撐下列以單一外皮或被覆之電纜:(一)通訊電纜。(二)符合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一目任何電壓之供電電纜。(三)七百五十伏特以下之供電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