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8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四章 架空線路相關間隔 › 第八節 工作空間 第138條 設備之所有組件及其支持托架或其他連接部分,應予適當配置,使設備間、與其他設備間、與垂直及橫向導線及與支持物部分,含支持平台或結構體間,在調整或操作時,人體任何部分不致過於接近暴露之帶電組件或導體(線),並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之距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