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2條 法規: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2條 為辦理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件之審查及其他相關事項,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邀請相關機關組成審議小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