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用電處理規則 第5條 法規:違規用電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5條 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售電業查獲違規用電事實,應由在場之警察一人或第三者二人以上之證明或作成文件、照片等其他物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