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四章 附則 第18條 本辦法施行前,經濟部已依行政院核定計畫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其設置之公民營機構,得由經濟部指定或遴選後發給輔導設置文件,並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設置、操作及營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