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申請各種許可文件之收費基準如下:一、個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二、試驗計畫核准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三、通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