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6條 法規: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6條 管理機關應建置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目錄,將可合法對外提供利用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相關資訊,公布於對外網站,並定期更新,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