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評價基準暨評價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無形資產評價基準暨評價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2條 無形資產評價之方法、程序或報告等評價相關作業,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公開之評價準則公報及其解釋與評價實務指引等基準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