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第16條 法規: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6條 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由中央主管機關開發者,其造地施工管理計畫依第三條第二項與第三項、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九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