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27條 法規: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27條 同一廠址設置二家以上未登記工廠時,應分別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納管、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及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