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加倍減除辦法 第2條 法規: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加倍減除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2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及第十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擇一適用,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不得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