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空調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冷凍空調業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2條 冷凍空調業辦理下列事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一、申請許可。二、申請、變更或換領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