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64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八章 高壓用電設備及配線方法 › 第八節 避雷器 第964條 避雷器之位置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避雷器應裝設於進屋線隔離開關之電源側或負載側。責任分界點以下用戶自備線路採地下配線,且受電變壓器裝設於建築物外者,應於該變壓器一次側加裝避雷器。二、避雷器裝設於建築物內者,其位置應遠離通道及建築物之可燃性物質,並應裝設於金屬封閉箱體,或與被保護之設備共同裝設於金屬封閉箱體內。三、避雷器不得裝設於非合格人員可觸及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