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用電設備或器具之非帶電金屬部分施行設備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在導線管內或電纜內附加或內含一條設備接地導線與電路導線共同配裝,以供接地。
該設備接地導線之絕緣或被覆,應為綠色或綠色加一條以上黃色條紋。
二、個別裝設設備接地導線。
三、固定式用電器具牢固裝設於接地之建築物金屬構架上,且金屬構架之接地電阻符合本規則相關規定,並保持良好之接觸。
移動式用電器具施行設備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採用接地型插座,且該插座之固定接地極有接地。
二、用電器具之引接線內含一條設備接地導線其一端接於接地插頭之接地極,另一端接於用電器具之非帶電金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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