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42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 第十七節 地板管槽配線 第442條 地板管槽內所有導線外徑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管槽截面積百分之四十。地板管槽內載流導線安培容量應依表二五~二至表二五~六規定選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