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屬導線槽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隱蔽處所。
但可供點檢者,不在此限。
二、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
三、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
四、暴露於陽光直接照射之場所。
但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適用者,不在此限。
五、周圍溫度超過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使用溫度之場所。
六、絕緣導線或電纜之絕緣物最高容許溫度超過導線槽之額定耐受溫度者。
但絕緣導線或電纜之安培容量以導線槽之額定耐受溫度計算,或符合第二十五條第八款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