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16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 第十四節 金屬導線槽配線 第416條 金屬導線槽裝設於建築物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若暴露裝設而延伸至建築物外者,應能防止水氣滲入。二、若穿過牆壁,貫穿牆壁部分應連續不中斷,且牆壁兩側應裝設維修孔,以維修導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