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65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 第八節 以吊線支撐配線 第365條 以吊線支撐配線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一、支撐MI電纜、金屬被覆電纜、多芯電纜、電力及控制電纜以外之電纜。二、非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之工業廠區。三、升降機之升降路。四、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以吊線支撐之電纜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若會暴露於風雨,電纜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者。二、若會暴露於陽光直接照射,電纜應為耐日照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