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44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 第五節 非金屬導線管配線 第344條 非金屬導線管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非金屬導線管之所有管口內外應加以整修或去除粗糙邊緣,使導線出入口平滑,不致有損傷導線絕緣或被覆之虞。二、非金屬導線管互相連接,或與接線盒連接應考慮溫度變化在連接處裝設伸縮配件。三、在混凝土內集中配管不得減少建築物之強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