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材質線盒、管匣或配件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線盒、管匣或配件應為耐腐蝕性者,或內外面鍍鋅、上釉或有其他防腐蝕處理。
二、線盒、管匣或配件應有足以承受所裝設備或導線之強度及硬度。
三、每一個金屬線盒或管匣應有可供設備接地導線連接用之設施。
該設施得為螺紋孔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