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1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 第二節 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穿線匣、手孔及配件 第311條 線盒、管匣或配件裝設於濕氣場所或潮濕場所,應能防止水氣滲入或聚積於盒內或匣內;裝設於潮濕場所者,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