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電容器之封閉及掩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含有超過十一公升可燃性液體之電容器應裝設於變電室內,或裝設於室外圍籬內。
二、非合格人員可觸及之電容器應加以封閉、裝設於適當場所或妥加防護,避免人員或其攜帶之導電物碰觸帶電部分。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1條
第三章 一般器具及設備 › 第十一節 低壓電容器、電阻器及電抗器
第27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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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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