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33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三章 一般器具及設備 › 第八節 低壓電動機 › 第五款 過載保護 第233條 電動機過載保護動作自動停機有危害人員之虞,或電動機需繼續運轉使設備或製程安全停機者,得將電動機過載感測裝置連接至警報監視裝置,以啟動應變措施或依序停機替代立即啟斷電動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