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度表之變比器,包括比壓器及比流器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變比器應為計量專用。
電度表共用變比器計量者,應經輸配電業同意。
二、比壓器之一次側各極不得裝設熔線。
三、變比器皆應依第三種接地辦理。
四、電度表之變比器應裝設於具有耐燃性,且可封印之保護箱內,或與隔離設備共同裝設於可封印之開關箱內,且電度表部分應裝於便利抄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