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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空氣調節系統電表及線路裝置規則(910717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能源用戶:指在綜合電業設戶單位內裝置空調系統,其冷凍主機用電容量(以名牌標示為準,名牌標示如有不實或不符者,由供電之電業認定之)合計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數額者。
二、空調系統:指建築物之一個或數個場所設置冷凍裝置,而以水管、冷媒管或風管連繫建築物各處所設置之空氣分配裝置,以行冷暖房,換氣或除濕之系統。
三、空調系統器具:指空調系統之冷凍主機、冷卻水泵、冷卻水塔、冷凍水泵、冰水泵、空調箱、外氣送風機及暖氣電熱器等空調機具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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