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工廠管理輔導法母法 第16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工業區,指依產業創新條例核定設置之產業園區與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及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之工業用地、開發之工業區。 本條定義的名詞 工業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