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法規:礦業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6條 礦業權者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抄錄礦業准許登記冊及附屬文件、礦區圖或其他登記資料時,每件應繳納抄錄費新臺幣二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