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43條 法規: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相關法規 礦場安全法母法 第二章 地下礦場 › 第十二節 電機設備 第143條 坑內高壓電纜之接合、分線及末端,應裝置填滿絕緣物之接合匣或使用相同絕緣效果之預鑄型電纜接頭、分線匣及末端匣。相接電纜之金屬被覆,應以五.五平方公厘以上導線相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