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29條 法規: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相關法規 礦場安全法母法 第二章 地下礦場 › 第九節 坑內道路 第129條 無軌道運輸之坑道,車輛與坑壁間距離至少應在一公尺以上;屬複線車道,車輛與車輛間距離至少應在○.五公尺以上。單線車道,坑道兩端應設置管制站,以調度車輛進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