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26條 法規: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相關法規 礦場安全法母法 第二章 地下礦場 › 第八節 爆炸物及爆破 第126條 在煤以外之地下礦場運送或使用爆炸物之人員攜帶火源時,應採取妥善之安全措施。前項安全措施,應於礦場安全守則內明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