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2條 申請查詢是否位於礦區(場)、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每件繳納新臺幣九百五十元。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已收取規費;其轉送查詢之案件,不重複收取前項所定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