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30條 法規: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四章 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 第30條 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依每戶實際居住人口數,以每桶二十公斤為計算基準,補助每戶桶裝瓦斯年平均使用量如下:一、一人:四桶。二、二人:八桶。三、三人:十一桶。四、四人:十三桶。五、五人:十五桶。六、六人:十六桶。七、七人:十七桶。八、八人:十八桶。九、九人以上:十九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