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20條 法規: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二章 石油設施費用補助 第20條 申請前條以外石油設施用人成本之補助,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加氣站:參酌每月發氣量、人員專(兼)職經營情形及其他相關因素辦理之。二、航空站加儲油設施、油庫:參酌該設施之營運必要人員數量、經營盈虧情形及其他相關因素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