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將本辦法所執行之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或…
- 第3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石油設施,指下列油品或液化石油氣設施:(一)油品設施:1.加油站。2.漁船加油站。3.航空站加…
- 第4條本辦法次年度之適用地區,除另有規定外,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每年九月底前公告。前項適用地區,其實際補助之對象、項目、範圍及金額…
- 第5條本辦法補助對象及項目如下:一、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經營油品相關業者:(一)加油站、漁船加油站設(購)置之必要費用。(二)加…
- 第6條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之加油站,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始得申請補助:一、申請加油站設(購)置費用補助,申請補助之加油站與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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