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法 第51條 法規:土石採取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相關法規 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附則 第51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抽查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