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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55條

各組室辦公需要所未預備之物品,應填具請購單經陳准或核准後送秘書室購置之,如為大宗或重價者,應會同會計室比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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