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室設二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本局及各分局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分析、設計、測試建置、教育訓練、維護協調、推動、系統文件製作,本局與其他單位資訊交流之規劃與辦理,資訊人員之培訓,資訊推廣訓練事項。
二、第二科:本局與各分局電腦系統主機、機房設施、週邊網路等設備之規劃、建置、租購、運轉、維護及安全管理,中文環境、字型、字碼之規劃與管理,資訊應用諮詢及技術支援,資料庫系統與檔案之建置、管理、備存與回復,網際網路網站、電子郵件系統之建置、維護及管理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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