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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員工薪津由秘書室依據員工異動通知單編造清冊送人事室、會計室核對,陳經局長核定後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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