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9條秘書室分二科辦事;其職掌如下:一、文書與公關科:(一)局務會報之議事事項。(二)公文收發、分辦及繕校事項。(三)公文稽催…
- 第10條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二、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三、職員派免遷調、銓敘及請任(免)事項。四…
- 第11條會計室職掌如下:一、年度概算籌編、預算編製、預算審議、擬答資料之彙編陳報、預算分配、預算流用及保留之審查編報相關事項。二…
- 第12條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法令之擬訂、修正、蒐集及編印事項。二、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預算編列及推動執行事項。三、…
- 第13條本局局務會議,定期召開,由局長主持,副局長、主任秘書、各組室主管為當然出席人員;其餘出席人員,由局長指定,並得通知有關人…
- 第14條本局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