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8條 法規: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二章 會計憑證 第8條 會計憑證分下列二類:一、原始憑證: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二、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