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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財團法人之會計處理,應置會計人員辦理之。
財團法人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應經董事過半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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