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6條 法規: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16條 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二、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四、政風興革建議事項。五、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六、公務機密維護事項。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