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依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如附表),收取費用。
但申請人自備手機、照相機或攝影機等設備,經機關同意翻拍或攝影政府資訊者,不收取本項費用。
前項收費標準表未明定之項目,按重製或複製工本費,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