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3條 法規: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第3條 國軍及其軍勤人員實物配給作業,由國防部依權責及相關法令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