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11條 法規: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11條 辦理配售準備所需經費,各機關(構)應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