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11條 法規: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11條 本公司職員之派免,除總經理、副總經理、一級單位正副主管與同職等非主管人員及人事、會計、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餘均由總經理派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